在香港營運中小企,資金周轉與業務擴張往往是最大的挑戰。想添置自動化設備、重塑品牌形象、或是進軍內地電商平台開店,每一步都需要實質資金投入。BUD專項基金正是香港特區政府為支援企業拓展業務而設立的非貸款類資助計劃:獲批項目按核准開支以對等或配對形式發還,無須償還。自2012年推出以來,資助已覆蓋食品製造、電子工程、專業服務、零售設計等多個行業。
許多企業負責人常在兩個極端徘徊:部分認為政府資助審批繁複而未作嘗試;另一部分則因準備不足、文件邏輯不合規範而遭到退回。BUD資助的申請關鍵在於嚴謹的文件邏輯與實質業務證明,項目必須明確對應「品牌發展」、「升級轉型」或「拓展市場」三大範疇,且各項支出均須具備合規憑證。
BUD專項基金全名、主管機構與核心定位
BUD專項基金全稱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該基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注資成立,工業貿易署負責政策指導,並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擔任秘書處,負責日常申請受理、文件審查、進度跟進及撥款事宜。
BUD資助的定位是支援香港非上市企業實施具體業務發展項目,並非一般性質的營運補貼或創業資助。辦公室常規租金、現有員工基本薪酬、日常水電等日常營運開支均不屬資助範疇。資助對象是一個具備明確目標、執行期、預算規劃及預期成果的獨立項目。
核心原則:BUD資助的是「具體發展項目」,而非「企業日常開支」。項目規劃越具體、邊界越清晰、成效越可量度,審批與核銷流程就越順暢。
三大資助範疇與涵蓋目標市場
BUD資助的項目內容主要涵蓋三大方向,單一項目可綜合包含不同範疇的元素,例如「開發新產品線、註冊商標並在目標市場電商平台上架推廣」:
一、品牌發展(Branding)
涵蓋目標市場的商標註冊、品牌定位與重塑、企業識別系統設計(VI、包裝及宣傳品)、品牌宣傳片製作、官方網站架設,以及線上線下廣告投放與KOL推廣等。其中,商標註冊與品牌識別設計因指標具體、驗收標準清晰,屬於常見申請項目。
二、升級轉型(Upgrading)
重點在於強化企業自身運營能力,常見項目包括生產自動化改造、引進全新生產設備、產品研發與打樣、導入ERP或CRM管理系統、申請國際品質管理認證(如ISO系列)以及專利申請。申請時須清楚列明新技術或設備如何提升產能、降低損耗或改善生產流程。
三、拓展市場(Domestic Sales & FTA/IPPA Markets)
資助地域涵蓋內地,以及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或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IPPA)的多個經濟體。現已覆蓋東盟十國、日本、韓國、澳洲、新西蘭、英國、加拿大及多個歐洲經濟體;自2025年6月16日起已進一步涵蓋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國、埃及、匈牙利、巴基斯坦、哈薩克斯坦、蒙古及巴西等市場。適用項目包括設立境外銷售點、建立代理渠道、參展、於電商平台開店與推廣等。

資助金額、配對比例與申請軌道
BUD專項基金採取配對資助模式。現行一般申請採用1:3配對比例,即政府資助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約25%,企業自行承擔75%。企業須具備充足現金流支持前期營運,待項目依規執行後按審核結果獲取資助款項。
| 申請軌道 | 每宗資助上限 | 項目推行期 | 特點與適用情境 |
|---|---|---|---|
| 一般申請 | 80萬港元 | 最長24個月 | 適合較大規模的設備引進、系統升級或全方位海外市場開拓 |
| 申請易(Easy BUD) | 15萬港元(2025年6月16日起調整) | 最長12個月 | 審批程序簡化,適用於參展、商標註冊、廣告投放等特定小額項目 |
| 電商易(E-commerce Easy) | 100萬港元(計入累計總額) | 最長24個月 | 專注於第三方電商平台開店、網頁設立、網上廣告及支付系統對接 |
每間企業在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為700萬港元。企業可按不同業務階段分批提交不同項目申請,只要各項目的工作內容與開支清單不互相重疊即可。
香港中小企申請資格審查要點
申請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硬性規定:
- 在香港註冊的非上市企業:依法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BR),不論是有限公司、獨資還是合夥經營均可申請。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不符合申請資格。
- 在香港擁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純粹持股的註冊地址無法獲批。企業需提供實質運營證明,例如強積金(MPF)供款紀錄、全職員工合約、辦公室或廠房租約、水電費單、業務合約及銀行進出帳紀錄等。
- 開支不重複受惠:同一項目的相同開支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特區政府資助計劃(如科技券TVP、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等)。
申請流程與重要核銷環節
- 制定項目計劃與預算:確立項目目標、關鍵績效指標(KPI)、執行時間表及詳細預算清單。
- 採購與取得報價:根據項目各項開支金額,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指引向獨立第三方供應商索取足額書面報價單。
- 線上遞交申請:透過專項基金網上系統提交申請表,並上載商業登記證、業務證明、報價單及計劃書。
- 秘書處審查與評審委員會審批:秘書處會就文件完整性進行核實,並按需要要求企業補交補充資料。
- 簽署資助協議:申請獲批後,企業須與秘書處簽署資助協議。項目開支必須在協議簽署生效後(或指定生效日期起)方可開展與支付,在此之前的開支不獲發還。
- 落實項目與紀錄保存:所有交易開支均須通過公司銀行帳戶進行轉賬支付,完整保留合約、發票、付款憑證及工作成果紀錄。
- 提交終期報告與審計撥款:項目完成後提交終期報告與開支清單。一般申請項目按規定需提交由香港執業會計師編制的審計帳目,審核通過後發放核准資助款項。
申請文件清單與採購合規要點
齊備合規的文件能有效縮短審批時間,以下為必備文件分類:
| 文件類別 | 必備項目 | 關鍵合規重點 |
|---|---|---|
| 企業資格 | 有效商業登記證、周年申報表(NAR1) | 股權架構清晰,確認非上市實體 |
| 實質業務 | 近期MPF供款結算書、租約、水電費單、審計報告 | 證明在香港有真實營運人員與辦公場所 |
| 採購報價 | 符合採購門檻數量的供應商書面報價單 | 供應商之間不可有關聯,規格與工作範圍需詳盡拆解 |
| 項目規劃 | 完整項目計劃書、成效指標及預算表 | 指標須具體量化(如預期產量、點擊率、轉化訂單等) |
採購報價注意事項:所有報價單必須包含供應商完整公司名稱、聯絡資料、發出日期、細項清單及簽章。不得以現金支付任何項目款項,所有支出必須由申請企業的公司銀行戶口直接結算,以確保審計鏈條完整。
常見問題 FAQ
1. 剛成立不久的新公司可以申請BUD資助嗎?
只要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且具備實質業務運作即可申請。但新成立公司需提供充分的業務證明(例如實質業務合約、強積金供款紀錄、租約及銀行流水),以證明並非空殼運作。
2. BUD專項基金是一次性資助還是可以多次申請?
企業可以多次申請,只要項目內容及預算不重複,直到用盡每間企業700萬港元的累計資助上限為止。
3. 項目可以在獲批簽約前先行開展嗎?
不可以。任何在資助協議簽署生效前已開展的工作或已支付的費用,均不符合資助資格,無法獲得款項發還。
4. 「申請易」與「一般申請」主要分別是甚麼?
「申請易」針對指定範疇的小額項目(每宗上限15萬港元,項目期最長12個月),審批流程較快;「一般申請」每宗上限為80萬港元,推行期最長24個月,適用於規模較大、涉及自動化升級或全方位品牌推廣的項目。

5. 項目完成後撥款如何發放?是否必須經會計師審計?
BUD屬於對等/配對發還性質。項目完成後,企業需提交終期報告與各項單據。一般申請項目按規定需附上香港執業會計師編制的審計帳目報告,經秘書處核實無誤後,資助款項將直接劃撥至企業銀行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