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計劃」(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簡稱 TVP)由創新科技署管理,旨在資助本地企業及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資助模式採取對等配對機制,由政府承擔項目大部分費用,企業自行支付餘額。對許多尋求改善營運流程的中小企而言,這種針對特定技術落地的支援模式,比大型科研資助更具實用性。
計劃推行以來歷經多次優化,政府資助比例已提升至 75%(即 3:1 配對比例),每間合資格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為 60 萬港元,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有意運用政府資源推動數碼化或已獲批項目的企業,必須透徹理解資助範圍、合規採購程序及核證報銷標準。
科技券計劃核心機制與資助架構
科技券本質是一項實報實銷的對等資助。企業按業務痛點自行物色科技方案,經審批並簽訂協議後展開項目,並在完成驗收、提交最終報告及全數付款憑證後,經秘書處核實發還獲批款項。這意味着企業須具備足夠的初期現金流墊付項目全額開支。
| 項目核心維度 | 官方規範要點 |
|---|---|
| 管理與執行機構 | 創新科技署(生產力促進局等擔任秘書處職能) |
| 資助對象 | 在香港註冊並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機構 |
| 資助比例與上限 | 政府承擔 75%,企業自付 25%;累計總上限 60 萬港元 |
| 項目數量限制 | 最多獲批 6 個項目;不可同時進行多於一個項目 |
| 項目推行期 | 由協議生效日起計,一般須於 12 個月內完成 |
| 撥款模式 | 企業先行墊付,項目驗收及審計核實後發還 |
資助範圍:合資格與不獲資助開支清單
計劃對科技方案的界定聚焦於「直接提升生產力與改善業務流程」。方案是否獲批,關鍵在於科技成分是否明確,以及與申請機構現有業務的邏輯關聯。
常見獲批範疇
- 企業資源規劃(ERP)與供應鏈系統:整合採購、倉存、銷售、會計及訂單追蹤流程。
- 客戶關係管理(CRM)與自動化跟進:整合跨渠道客戶數據、銷售漏斗與售後工單管理。
- 餐飲及零售營運系統:智能 POS、線上線下庫存同步、自助下單及電子支付整合。
- 資訊保安與數據保護:端點防護、雲端加密備份、防火牆部署及資安合規系統。
- 雲端方案與 SaaS 訂閱:項目推行期內產生的首年訂閱費用與相應系統對接建置。
- 流程自動化(RPA)與數據分析:智能文件辨識、排班運算法及自動化報表分析工具。
一般不獲資助項目
- 企業日常營運開支:租金、水電、員工固定薪酬、強積金供款及辦公室裝修。
- 純市場推廣與廣告宣傳:社交媒體廣告投放、SEO 服務、公關宣傳或純影片製作。
- 非必要獨立硬件:脫離方案核心架構的普通電腦、打印機、流動電話或非專用設備。
- 早於獲批前已簽約或付款的開支:資助不具追溯力,協議簽署前的任何支出一律不予資助。
申請資格審查與必備證明文件
評審的核心在於確認申請實體具備「真實且持續的香港營運業務」,並防範空殼公司或利益輸送。申請機構須提交一系列法定及營運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 登記資格:持有效香港商業登記證(BR),涵蓋有限公司、獨資經營或合夥業務,並附上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
- 實質營運證明:須提供提交申請前 3 個月內的強積金(MPF)供款結算書、最近期經審計財務報表或利得稅報稅表、實體辦公室或舖位租約、商業水電單據,以及主要商業合約與銀行流水。
- 利益衝突申報:申請機構與供應商之董事、股東或管理層不得存在股權重疊、親屬關係或利益關聯。
端到端完整申請與審批流程
科技券採用全年接受申請機制。企業需透過官方「科技券專用網站」在線系統(TVP Portal)完成全套數碼化提交手續。了解標準作業節奏有助於妥善規劃系統上線時程:

- 第一階段:業務診斷與規格擬定
企業明確自身痛點(如倉存混亂、人手結算繁複),擬定科技方案需求書(RFP),列明所需功能模塊、技術規格及預期產出指標。 - 第二階段:市場邀標與採購比價
按照採購金額門檻向獨立供應商發出需求書,索取具備明細項目的正式書面報價,並要求供應商簽署誠信聲明。 - 第三階段:在線提交申請與資質審查
透過 TVP 系統上載申請表格、實質業務證明文件、所有供應商報價單及評審記錄。秘書處會展開首輪形式審查,如有遺漏會發出補件通知(RFI)。 - 第四階段:科技券委員會評審與結果通知
評審委員會就方案必要性、開支合理性及供應商技術能力進行評估,審批通過後秘書處將向申請機構發出原則上批准信(AIP)及資助協議條款。 - 第五階段:簽署協議與項目實施
申請機構與政府正式簽訂資助協議,隨後向得標供應商發出訂單並啟動項目,推行期通常為數月至最多 12 個月。
標準採購程序與報價規則
合規採購是項目能否順利發還資助的決定性環節。採購必須遵循公開、公平競爭原則,按採購金額階梯取得足夠數量的獨立有效書面報價:
| 採購總金額(港元) | 法定最少書面報價數目 |
|---|---|
| 不超過 50,000 港元 | 至少 2 間獨立供應商書面報價 |
| 50,001 至 300,000 港元 | 至少 3 間獨立供應商書面報價 |
| 300,001 至 1,400,000 港元 | 至少 5 間獨立供應商書面報價 |
| 1,400,000 港元以上 | 須遵循公開招標程序 |
所有報價單必須具備清晰規格明細、單價與工作範疇,並附上由供應商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確認書」。評選時通常採納最低報價;若選擇非最低報價者,必須在提交申請時檢附充分、客觀且具備技術說服力的書面評審理據。

項目推行、驗收及審計核證要點
項目獲批後,企業須嚴格依照協議落實執行,並在項目完結後提交完整的成果證明與財務審計文件:
- 簽署協議與落實方案:在正式簽署協議後方可向選定的供應商發出訂單,嚴格遵守訂明的起止日期。
- 保留完整交付紀錄:收集系統操作截圖、功能測試報告、用戶驗收測試(UAT)簽收表、培訓紀錄簽到表、實物硬件序號相片及安裝位置記錄等交付成果。
- 款項支付與審計要求:所有付款須透過公司銀行帳戶進行電子轉帳或支票支付,嚴禁現金交易。若資助額超過 5 萬港元,必須委聘獨立註冊會計師出具第三方審計報告(審計費用本身最高可獲 3,000 港元資助)。
- 項目變更預先申請:如遇供應商交付期調整、設備型號更替或預算微調,必須在變更實施前正式向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並獲批准,切忌擅自更改項目內容。
常見被拒原因與合規風險防範
審批機構對科技券的合規審查極為嚴格,以下為申請過程中高頻出現的被拒及爭議風險點:
- 「偷步」簽約付款:於項目生效日前已簽署採購合約、支付訂金或開展工作,導致整項開支喪失報銷資格。
- 報價關聯與圍標嫌疑:多家報價供應商擁有共同股東、同屬相同通訊地址或由同一人簽署報價,觸發反競爭及合規審查。
- 中介顧問角色混淆:部分顧問公司同時兼任科技服務供應商,產生嚴重利益衝突,可能導致資助被撤銷並追討款項。
- 方案缺乏業務關聯:購買現成系統卻無法在業務場景中體現效能提升,或系統規模與業務體量顯著脫節。
- 實質營運憑據薄弱:依賴共享空間虛擬地址且無法提供強積金供款、租約或連續營運流水,被認定為缺乏實質業務運作。
香港主要中小企資助計劃功能對照
企業在制定長遠升級藍圖時,應按實際需求分流配對不同資助基金,實現資源最優化配置:
| 資助計劃 | 核心資助方向 | 適用範疇 |
|---|---|---|
| 科技券計劃(TVP) | 內部營運流程科技化、定制系統與數碼轉型 | ERP、CRM、POS、雲端應用、資訊保安 |
| BUD 專項基金 | 拓展內地及自貿協定/投資協定海外市場 | 品牌建立、市場推廣、海外設點、展覽 |
|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EMF) | 參與出口展覽會及相關推廣活動 | 展位租金、宣傳品製作、特定網上廣告 |
| 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NITTP) | 培訓本地員工掌握高端先進技術 | 先進科技培訓課程學費資助 |
常見問題(FAQ)
獨資或合夥經營的公司具備申請資格嗎?
具備資格。只要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且在香港有實質業務營運即可,並不強制要求為有限公司。審批重點在於能否提供稅單、MPF 結算書及合約發票等真實營運憑證。
項目可否採購現成套裝軟件或雲端訂閱服務(SaaS)?
可以。現成軟件及雲端訂閱費用若直接用於提升營運效率,均屬合資格範疇。一般而言,僅涵蓋項目推行期內產生的首年訂閱費用,期後的持續續訂成本須由企業自行承擔。
獲批項目推行期間如遇延誤,可以申請延期嗎?
可以申請,但必須在原定完工日期屆滿前,向秘書處提交充分理據的書面申請並取得正式批准。未獲批准而自行延期可能導致相關開支被剔除出資助計算。
若項目最終實際開支超出最初核准預算,差額如何處理?
政府資助額以核准協議中的資助上限為準。任何項目超支部分均須由企業全額自行承擔;若實際開支低於預算,最終資助額將按 75% 比例相應下調。
同一企業可以分開提交多個不同科技項目嗎?
每間合資格機構累計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總資助上限為 60 萬港元。規則嚴格規定「同一時間只能推行一個科技券項目」,企業必須完成現有項目的全部驗收及報告程序後,方可開展下一個項目的正式流程。
服務供應商的挑選有何合規紅線?
服務供應商必須與申請機構保持完全獨立,不能有任何股權、董事交叉兼任或親屬關聯。供應商須配合提交誠信確認書,若採購過程涉及串通報價或虛假文書,將直接導致資助被拒並承擔法律責任。



